伦理委员会介绍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于2013年3月正式成立,其目的是监督和指导在港大深圳医院内开展的所有临床研究和临床诊疗技术项目,其使命是从伦理角度保护患者和研究参与者的权益、安全与健康。为规范伦理委员会的管理与运作,医院借鉴香港医管局港岛西医院联网研究伦理委员会的管理模式,于2014年9月22日正式发布了“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标准操作规程”(SOP)目前已更新至第六版。该SOP对医学伦理委员会的组织管理和运作制定了详细的操作指引。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为医院一级委员会,医学伦理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全体会议,以听取各二级委员会的工作汇报并讨论伦理相关议题。根据工作职能,医学伦理委员会下设二级伦理委员会,包含科研项目伦理审查委员会、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临床诊疗技术应用伦理审查委员会、产前诊断伦理委员会、人体器官移植伦理委员会以及干细胞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每个二级委员会均设有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1-2名,负责审查相关专业伦理项目。2025年7月医院对医学伦理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作为一级独立委员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