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医保就医须知

来源 : 本网 发布时间 :2023-05-23

一、我院是否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院?

我院已开通异地就医(含省内生育,省内、跨省普通住院、普通门诊、慢特病门诊等)医保直接结算。


二、异地参保人就医前需做什么?

1、异地医保参保人就医前应先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是否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部分参保地无需备案,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2、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或备案信息查询,跨省医保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官网https://fuwu.nhsa.gov.cn/、手机APP或微信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省内医保可以登录“粤省事”等进行相关操作。


三、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主要待遇政策有哪些?

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门诊或住院人工收费窗口进行就医直接结算,执行以下政策:

1、就医地管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就医地经办机构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和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和管理,包括咨询服务、医疗信息的记录、医疗行为的监控、医疗费用的审核等等。

2、就医地报销:跨省医保执行就医地目录,省内医保执行参保地目录,报销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

3、参保地政策:执行参保地的报销政策,报销政策包括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报销限额等参保地报销比例、住院起付线和最高报销限额。


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哪些人群?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2、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3、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

5、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五、异地医保参保人如何办理住院手续?

患者或家属持住院通知书、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资料到住院部B栋一楼收费处办理住院手续。


六、如何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手续?

患者或家属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住院押金收据、出院记录、出院证明等资料到住院部B栋一楼收费处办理异地医保结算手续。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请持患者本人有效的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诊。

2、按应结尽结原则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如遇无法直接结算的,则需自费结账后回参保地报销。

3、异地医保结算后,如有问题请及时解决,跨月无法重新医保结算。

4、我院“按病种打包收费”不适用于异地医保直接结算业务。选择“按病种打包收费”的异地医保患者只能自费结算,能否回参保地报销须自行咨询参保地社保部门。

5、部分参保地政策暂不支持我院住院收费项目“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住院基本诊疗服务费255元/床日”报销待遇,具体医保待遇请以参保地为准。

6、因意外伤害、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责任事故引起的,因自杀、故意自伤、自残(精神病除外)、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违法乱纪等行为引起的,均不能使用异地医保住院直接结算。

6、异地医保相关业务可到门诊医技楼一楼门诊收费处1号医保事务服务或致电0755-86913333转3515咨询。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