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门诊优先措施

来源 :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发布时间 :2022-04-19

一、优先服务对象:

老年人、残障人士、孕妇、双拥优抚对象


二、优先服务范围:

(一)优先现场预约、挂号、缴费

1.门诊一楼收费处设有“优先服务窗口”,符合满60岁老人、残障人士、孕妇任一条件者,均可在该窗口优先现场预约/挂号/缴费。

2.双拥优抚对象可在门诊任一收费窗口优先现场预约/挂号/缴费(优先窗口除外,仅限本人享受优先服务)。


(二)优先取药

门诊药房设有“优先服务窗口”,符合满60岁老人、残障人士、孕妇、持警官证、双拥优抚对象任一条件者,均可在该窗口优先取药。


三、有关说明:


(一)符合优先条件的服务对象,必须在每个环节主动出示有效证件。


(二)双拥优抚对象包括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涉核退役人员、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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