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复印须知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的相关规定,患者出院后,病历由医院病案管理科统一保存、管理,患者及其代理人可以申请复印病历。出于保护患者隐私,办理复印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具体如下:
一、证件准备
二、复印途径
1、窗口办理:
地 址:住院部B栋负一楼住院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08:00-12:00 下午13: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期除外)
咨询电话:0755-8691 3333 转 8172
2、微信预约办理:
在医院微信公众号上进入智慧医院,点击“其他服务--病案复印”,按提示上传证件资料并通过人脸识别验证后,填写需复印的病历内容、份数,选择取件方式并支付预付款,即完成申请,具体流程见附图。
微信办理提供两种取件方式:
(1)快递邮寄:顺丰到付,快递到家;
(2)医院自取:凭系统发送的自取码,到住院部B栋负一楼住院便民服务中心复印窗口自取。
特别说明:
① 目前微信预约小程序的证件识别功能还未能识别外籍身份证件,故外籍患者需复印病历请到医院窗口办理。港澳居民可以通过上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进行申请办理。
②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要求“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在场”,如果您通过微信申请病案复印及快递服务,我们视为您已对上面的事项了解清楚,放弃“在场”的权利,并同意我们所提供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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