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来源 :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发布时间 :2018-12-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事宜进行第二次现场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二期项目
项目位置:位于福田区海园一路(白石路与侨城东交汇)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内。
项目内容及规模: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二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和改造两部分。新建一栋住院综合楼、一栋科研楼、一栋教学楼、医疗救援应急停机坪以及配套相应的附属用房(连廊、人防、车库等)。新建总建筑面积206611m2,地上建筑面积117777m2,地下建筑88834m2。一期部分门诊医技楼改造,改造建筑面积3450m2。地下一层与地铁九号线连接,地铁接驳通道长约500m。估算投资274459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深圳市政府全额拨付。
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
运营期:涉及废水、废气排放,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的产生。主要有医疗废水、生活污水;污水处理站臭气、带病原微生物气溶胶、机动车尾气;固定设备噪声、汽车噪声、社会噪声;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施工期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机械布局,避免在居民休息时间作业;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运营期环保措施:医疗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加装废气处理设备,经除臭处理后排放;设置独立设备用房,设备基座安装减震材料;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不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和饮用水保护区范围内。其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扬尘、固体废弃物等问题;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水、臭气、医疗垃圾、危险废物等问题,经工程分析及对地表水、大气、声、固体废弃物等环境要素的影响评价可知,本项目在施工和运营期会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造成一定的影响,但通过采取适当的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环境管理后可避免和减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建设项目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六、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的链接
公众可查阅本项目报告书的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网址链接:http://www.eiafans.com/;或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索取纸质报告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上述网址链接处自行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1)建设单位: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联系人:叶助理

        电话:0755- 86913333

        地址:深圳福田区海园一路(白石路与侨城东路交汇)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755-22651635-0817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即自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1月8日)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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