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管理】

来源 :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发布时间 :2023-02-21


办事指引:


1.1 接收药品工作时间

每周二、四上午 10:00-12:00;下午2:00-5:30集中安排接收药品。

(送药请提前5个工作日与药师预约。)

1.2 项目药品监查、药品清点及退还剩余药品工作时间

每周三、周五上午10:-12:30;下午2:00-5:30 

(项目监查/稽查请提前5个工作日与药师预约。)

1.3 药品有效期

(1)药品有效期一般需至少大于6个月;

(2)药品有效期在3个月以内的,需提前发邮件给药师协商确定是否接收;

(3)无商榷或有效期小于1个月的试验药品及物资,GCP药房一律拒收。

1.4 试验药品领取

(1)研究医生在系统随机后,根据方案治疗周期开具试验专用处方,签字确认。CRC陪同患者/患者本人携带专用处方、随机信息(如适用)领取药物;

(2)注射类试验药物一律由授权研究护士/CRC来中心药房领取。

1.5 人员来访要求

(1)至少提前三天邮件/电话预约;

(2)监查、稽查人员来访现场登记《GCP中心药房来访人员登记表》。

1.6 联系方式

(1)魏涵药师 weih@hku-szh.org;

(2)刘溪药师 liux3@hku-szh.org;

(3)GCP药房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海园一路(白石路与侨城东路交汇)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住院部C栋6楼西侧;

(4)联系电话:0755-86913333-7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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